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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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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累犯、犯罪集团主犯、以自残逃避侦查、危害、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也不得取保候审。只有可能判处轻刑、不致社会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的条件及适用范围

取保候审是一项法律制度,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的人员通常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如涉及恐怖主义、危害等罪行;2.犯罪嫌疑人有潜逃、再犯罪、干扰证据等风险;3.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4.可能逃避刑事追诉或妨碍案件侦查的人员。此外,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也受到一定,如涉及特定刑事犯罪、刑事案件的严重性等。因此,办理取保候审需符合相关条件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和社会安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项法律制度,但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办理。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受到一定,需符合相关条件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和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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