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大法学院12级法学二班班干例会制度
一、目的
本例会一方面在于将的校、院和辅导员的相关信息及时传达于全班,指导本班学生工作,使全班学生工作按时、按质、按量认真完成。另一方面在于增加班级之间,师生之间信息互通,经验共享,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例会要求
1、时间:双周周五下午5点40,地点:二区一楼教室。
2、到会人员:班级全体班干,如不能按时到会请事先请假,并安排请其他班干会后向自己传达会议内容。
3、要求:会议时每班必须带有记录本,并认真记录会议内容。
三、具体要求
1、每两周进行一次班干部工作会议;
2、会议由班长或团支书主持召开;
3、各委员对上一阶段的工作做通报、总结,并计划下一阶段班级的主要工作,讨论本班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4、班级的重大的决定首先要在班干部例会中讨论通过,再由全班同学进行讨论;
5、会议中,各委员需做好会议笔记,就会议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6、会议时各班干可以提出近段时间班级出现的问题,由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7、所有与会者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听歌、玩手机、闲聊等。
8、班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例会,会议由班长进行班务日记。
例会由负责监督本周班级管理事务的班长向全体班干部通报本周班级各方面情况,一方面,对先进的人、成功的事予以充分肯定,提出表扬,对后进的人,缺撼的事班干部共同查找原因,理出解决的对策方案,有困难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另一方面,对下周班级的管理事务进行适当布置。会议的结果由班长或副班长在周末晚点名时向全班同学通报。这项制度拟在提高班干部的组织议事能力,团结协作精神,让全体同学及时了解班级的发展状态和班级的努力方向,共建温馨的12法二班。
注:该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问题可提出并修改。
12级法二班班长:侯
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