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
即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
1、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2、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3、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
4、由于接受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
5、由于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狭义
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为获取利润转作经营的资产;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过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