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家住_____,身份证号:____,联系电话:____ 申请事项: 请求立即解除对申请人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___诉_________纠纷一案,对申请人___的相关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___银行,账号_____,共多少元
2、鲁_宝马牌小汽车一辆,车辆识别代码:___
3、位于___的房屋一套,面积___平米,登记号为:____ 本案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已从申请人银行卡扣划____元,保全的宝马轿车目前价值____元,因此已扣划的金额与宝马轿车的价值足以履行生效判决,没有必要对申请人的房屋继续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现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超额部分财产的保全措施。
此致
_______人民
申请人:____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