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取决于土地经营权的获得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合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承包土地可以抵押。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等,只要法律未禁止。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应视土地经营权的获得方式而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抵押。内容为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拓展延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的差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用于融资、贷款等目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质和性条件,抵押过程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和。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需要符合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且抵押权人在土地权属变更时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市场流动性较差,导致评估价值和抵押贷款额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的差异,确保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结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差异,需综合考虑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为抵押物,用于融资等目的。然而,审批程序、权属变更风险、市场流动性等可能带来挑战。确保抵押合规性,需综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土地承包分两种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证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用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客观: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流转指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以只有上面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才能抵押。 再就是看银行各自规定,农村房子银行一般不太愿意做抵押,因为处分这房子很麻烦.土地这东西本身不是你自己拥有所有权的,银行更加不愿意抵押.
第1种观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的7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经营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用作抵押,但抵押率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的70%。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过高抵押率而导致农民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其抵押方式也有着一些独特的规定。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各地还会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果农民想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应先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价值的70%来确定抵押额度。同时,农民应当认真核对抵押合同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超过了70%,会有什么后果?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率超过了评估价值的70%,就存在风险。抵押物的价值下降或贷款违约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抵押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贷款机构也可能不愿意对其进行高额的抵押融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的70%。农民在进行土地抵押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办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贷款机构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范贷款风险,促进乡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 农民经营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用作抵押;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不得超过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七成。
第2种观点: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系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所谓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非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行使所有权。一、外嫁女继承家庭承包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承包,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死亡,这种情况下将不存在继承关系,土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一)出嫁女未迁出户口,这时其还在父母的户口之中,如果父母死亡,则能够继续承包父母承包的土地;(二)出嫁女户口迁,在新居住地获得了土地承包权益,则不能够在原居住地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益,如果父母死亡,则不能够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宅基地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土地承包分两种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通过发包方和集体组织的成员订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即通过村内家庭承包方式取得;一种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49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调解、仲裁和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证据,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不用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发证,而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将土地的使用权属、用途、面积、坐落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客观: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他方式流转指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所以只有上面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才能抵押。 再就是看银行各自规定,农村房子银行一般不太愿意做抵押,因为处分这房子很麻烦.土地这东西本身不是你自己拥有所有权的,银行更加不愿意抵押.
第1种观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即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是可以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2种观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的7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经营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用作抵押,但抵押率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的70%。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因过高抵押率而导致农民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其抵押方式也有着一些独特的规定。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各地还会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果农民想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应先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价值的70%来确定抵押额度。同时,农民应当认真核对抵押合同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超过了70%,会有什么后果?如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率超过了评估价值的70%,就存在风险。抵押物的价值下降或贷款违约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抵押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贷款机构也可能不愿意对其进行高额的抵押融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不得超过其评估价值的70%。农民在进行土地抵押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实施办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贷款机构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范贷款风险,促进乡村经济的稳定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 农民经营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用作抵押;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率不得超过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七成。
第3种观点: 是否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2、但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发包方同意,则可以抵押。农村土地承包流程,具体如下: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的条件,具体如下: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